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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包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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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走了,你就想办法找到我呀

骨科/卖身情节/第一人称

-----正文-----

我喜欢我的弟弟。

一想起他就会呼吸痛的那种喜欢。

一见他就怕分离的那种喜欢。

即使他嫌恶我仍然无法抑制的喜欢。

即使我不说出口他也能从我的眼睛,我的嘴唇,我的指尖读懂的那种喜欢。

我喜欢他,无所谓回应,只要他能好好活着。

十七岁,我在读高二,第一次看到鑫阳。

他剪着傻气的童花头,脸蛋粉扑扑的,双眸像两汪小小的清泉,殷红的嘴唇嘟起,穿着印着奢侈品标志的夹克衫,很嫌弃我这里简陋的陈设。

也是,我这里的一个锅子一个杯子都是用他父亲施舍的生活费买来的。

他父亲也是我父亲,但又有点不同。

他是父亲的妻子所生,我是一个意外出生的私生子。

有钱的父亲生意失败,和老婆煤气自杀,却舍不得带走他们最宠爱的儿子,流落在这个世界自生自灭,也不知道是疼爱还是残忍。

母亲年前去世,家里也就剩下我一个人,怪冷清的,于是接下了这个十五岁的小包袱。

看我点头,他大伯如释重负的擦了擦汗。

那时我刚拿了身份证,打个工都偷偷摸摸,正常人,都不会把一个未成年拜托给另一个未成年吧。

弟弟不喜欢我,讨厌吃我煮的麦片粥,不愿意坐我的脚踏车去上课,我也不是很在意,反正多一个人就热闹一点。

我有夜盲症,晚上常常会在堆满杂物的客厅里撞到或踢到什幺,他很烦我这点,总会在客厅留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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